在产假期间发放的基本工资应当在个税系统里申报。因为,即使这部分工资可以在领取生育津贴时扣减,但它也仍然应当缴纳税款。事实上,个税法规定,报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收入并不仅仅指本身的收入,还包括从别处获得的额外收入,比如工资、任职补贴、补助等,而这些收入都应纳入税务机关计算个人所得税范围内。因此,即使工资可以在领取生育津贴时扣减,也应该在个税系统里申报纳税。 此外,申报时除了应当了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外,还应该掌握税务机关的实施标准和标准操作方法,以免在申报时出现错误,而影响自身的税务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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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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