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对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1年12月开的,如果没有入账,就可以申请冲红处理,但是根据《增值税管理办法》规定,一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变更、作废、冲红,只能申请吊销。而发票吊销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冲红的发票原件;2.发票吊销申请书;3.开票机运行状态查询证明;4.发票价格核定、结算单据,如代垫款;5.发票使用情况证明,如销售清单;6.发票原件的底色拍照等材料。在准备这些材料完成手续后,可以提交税务机关申请吊销,经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冲红处理。 拓展知识: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纳税人需要严格按照发票开具规定,如保存发票原件、按时完成发票录入等,以免发生发票开具、使用问题,影响增值税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