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公司成立时,自认为是一般纳税人做了增值税进项税分录,应该如何更正,依据我国《会计准则》第四版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必须按照实际情况确定的纳税人资格,对于前期分录有误的情况,应当做出发票转正分录。具体来讲,首先,可以对原有分录做冲减分录,以全部抵销的方式冲减,再根据实际状况进行回正确的分录,同时,通过历史累计收入或累计支出方式,可以进行损益调整科目中心收付款抵销,来保证科目核算的准确性。最后,也可以使用财务报表中结转其它税金科目的方法,通过销项税转入进项税,再结转的方式来更正前期分录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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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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