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结账时,应交税费下的科目通常需要结平,但不同税种的情况有所不同。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下的三级明细科目,如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年末通常要进行结转结平。如果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需要交税,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如果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形成留抵税额,则不需要做分录。 对于应交税费下的其他明细科目,如应交消费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等,在年底时如果已经足额缴纳,相关科目也应结平,即将计提的税费金额从贷方转出,冲减对应的借方科目,如税金及附加等。 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如果企业存在应交未交的增值税,该科目会有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税款,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结平,待实际缴纳时再进行账务处理。如果企业存在增值税留抵税额,该科目借方余额也不需要结平。
追问: 老师最后结果是交税金,做的时候直接把销项和进项都分别转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出现贷方金额,就是反应缴纳税金 是这意思吗?
回答: 是的,出现在贷方,就表示下月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追问: 那为什么有这步 需要交税,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回答: 转出未交增值税系统可以统计未交增值税全年的累计金额
追问: 直接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也能统计吧?一样吗?转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直接计入到未交增值税科目
回答: 实际操作这样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