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哪些调整
专项附加扣除新变化(2023年起)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内容?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六项内容。其中,大病医疗只能在次年汇算清缴时进行填报扣除。其他五项内容,在月度预缴时可以采集扣除,如果在月度预缴税款时,没有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在汇缴前或办理汇缴时填写扣除。个税APP中是支持选择适用年份的,在点击进入专项附加扣除界面后,会出现选择年份的页签,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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