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限制
存货的减值,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金融工具的减值,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可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都是些短期的减值或者跌价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坏帐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
可见,流动性资产可以转回,长期资产不能转回
原因有的说是因为长期资产减值后往往不可逆,属于永久性减值。有的说,长期资产的金额大,减值的金额也大,不像流动性资产市价容易获得,所以不容易判断其减值因素是否消失。
这些理由其实都是撑不住,最核心的原因只有一个:防止企业利润操纵。
资产减值损失是怎样转回的?
新会计准则只允许流动资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日后可以转回,比如存货、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资产减值损失转回会计分录如下:
借: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可以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坏帐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限制有什么?不少学员们通过上文内容学习之后,应该对此企业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限制条件有了一定的了解,这个对于很多学员们来说都是必要掌握的知识要点的。但是,在这里小编老师则是需要提醒大家,在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实操过程中肯定有很多难点的,这些难点就需要学员们提前学习好相关的知识,才能应对。如果你们有什么想要学习的财务知识不妨来这里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