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0元转让的税务处理方式需要根据股份转让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转让方未盈利或全部亏损:如果在转让方把股份转让之前,其发生的股权变更(购入或发行)未产生任何盈利,或者把股份转让出去之前其已经产生的股权变更(购入或发行)历史总和都亏损,则转让方可以不用缴纳股息及股权变更所得的税款。 二、转让方盈利:如果在转让方把股份转让之前,其发生的股权变更(购入或发行)产生了一定的盈利,则需要按照税政上的相关要求,把股息及股权变更所得的税款缴费到政府指定的账户中。 拓展知识: 股权变更0元转让,就是把股份以0元的价格进行变更,因为转让价格为0元,本质上是一种赠与形式,这种股份变更行为,也同样受到税政规定的管理,在0元转让的过程中,都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税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