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2020年预付部分房租,未做费用处理:可以以银行存款为借方,预付房租为贷方进行抵扣,若非正常户无法开具发票,可在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类科目上反映该笔款项,但不做抵扣处理。 2、收到的专票的进项能抵扣:可以抵扣,将收到的专票的进项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作为销项税费的减免,抵扣当期应交税费。 拓展知识: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指出,在出具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进项时,发票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报销金额,即发生票面大于实际报销金额的行为是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必须按照实际报销金额减少销项税金额,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