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的会计核算原则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应付债券”科目下设置“可转换公司债券”明细科目核算。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将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
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对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核算原则是什么?在上文内容中小编老师针对企业可转换债券的概念以及核算原则知识进行介绍,大家读完上文之后对此可转换债券的入账科目应该都是比较清楚的;其实,对于可转换债券的入账处理,除了记录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外还需要考虑到应付债券的科目来核算的,在这里还有很多与之相关的会计课程可以免费学习,欢迎大家来关注本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