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重分类调整在什么情况下发生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在会计期间内,除了损益以外,直接影响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以下情况下其他综合收益可以转为损益:
1.重分类调整:当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在其性质或用途发生改变时,应将其转入当期损益。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资产出售时,应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为当期损益。
2.会计政策变更:企业因变更会计政策,将导致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发生变化,此时应将相关影响转入当期损益。
什么情况下其他综合收益不可以转损益?
1.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得转入当期损益。
2.企业合并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企业合并中,因购买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合并报表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
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得转入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其他综合收益重分类调整在什么情况下发生?整体上来说,对此问题的解答小编老师相信你们读完上文之后应该有所了解,关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重分类在很多的准则制度中都有规定的,学员们在处理之前可以参考相关的规定。如果参考后还是不知道该如何进行分类的,那么小编老师倒是建议你们可以来本网站上搜索试试,一定可以搜索到很多与之相关的财务课程知识,免费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