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原理: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每期折旧额相等。 公式: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 (年)× 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月折旧率 举例:甲公司有一幢厂房,原价为 5000000 元,预计可使用 20 年,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率为 2%。则年折旧率 =(1 - 2%)÷20 = 4.9% ,月折旧率 = 4.9%÷12≈0.41% ,月折旧额 = 5000000×0.41% = 20500 元。 工作量法 原理: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认为资产价值的降低是资产使用状况的函数。 公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举例:某企业的一辆运货卡车的原价为 600000 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 500000 公里 ,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率为 5%,本月行驶 4000 公里。单位里程折旧额 = 600000×(1 - 5%)÷500000 = 1.14 元 / 公里,本月折旧额 = 4000×1.14 = 4560 元。 双倍余额递减法 原理: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净值(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 )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折旧,在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公式: 年折旧率 = 2÷ 预计使用寿命 (年)×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 举例:某企业一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 1000000 元,预计使用年限为 5 年。年折旧率 = 2÷5×100% = 40% ,第 1 年应提的折旧额 = 1000000×40% = 400000 元,第 2 年应提的折旧额 =(1000000 - 400000)×40% = 240000 元 ,第 3 年应提的折旧额 =(600000 - 240000)×40% = 144000 元 ,从第 4 年起改用年限平均法,第 4 年、第 5 年的年折旧额 =((360000 - 144000) - 预计净残值)÷2 (假设预计净残值为 4000 元 )=(360000 - 144000 - 4000)÷2 = 106000 元。 年数总和法 原理: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是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分母是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 公式: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 ÷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 100 %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年折旧率 ÷ 12 举例:某设备原价 100 万元,预计净残值 10 万元 ,预计使用 5 年。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为 5 %2B 4 %2B 3 %2B 2 %2B 1 = 15 ,第 2 年时尚可使用寿命为 4,此年的年折旧率为 4÷15 ,月折旧额 =(100 - 10)×(4÷15)÷12 = 2 万元。 固定资产折旧在财务报表中的归集 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通过 “累计折旧” 科目进行核算,在财务报表中的归集需要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和用途,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 计入制造费用:生产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 “制造费用” 科目。例如生产设备的折旧,期末时 “制造费用” 会转入 “生产成本”,进而归集到存货(在产品、产成品 )中,最终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以及利润表的营业成本中(产品销售后 )。 计入管理费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如办公设备、行政部门车辆等,其折旧计入 “管理费用” 科目,在利润表中作为期间费用列示。 计入销售费用:销售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像销售用车辆、展示设备等,折旧计入 “销售费用” 科目,同样在利润表中作为期间费用体现。 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如果企业有出租固定资产的业务,那么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应计入 “其他业务成本” 科目,在利润表中与其他业务收入相配比。 计入在建工程: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应计入 “在建工程” 科目,最终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