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30万小规模如何报增值税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需要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具体操作时,不含税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相应栏次.对于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将适用减征的销售额的2%部分计算填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相应栏次,并将计算得出的减征额填入申报表的第18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系统将自动计算得出第24行"本期应补(退)税额"为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额.
此外,如果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免税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季度销售额超过了30万,就无法再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需要全额缴纳增值税.同时,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额,可以享受3%减按1%征收的政策,即销售额乘以1%的征收率计算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认定?
1、定量标准--经营规模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大于等于50万元的为一般纳税人;小于50万元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大于等于80万元的为一般纳税人;小于80万元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纳税人同时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销售额时,如何确定?
假设某商业批发企业兼营应税服务项目,有下列情形:
批发零售年销售额85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400万元,由于应税货物达到85万,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批发零售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505万元,由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达到505万,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450万元,合计520万元,虽然合计金额超过80万及500万标准,但由于应税货物及劳务年销售额未超过80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不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定性标准--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以上详细介绍了超过30万小规模如何报增值税,也介绍了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认定.超过30万小规模报增值税的方式具体应如本文所讲.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指的是是货物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小于80万元;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小于50万元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