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扣10%的进项税会计处理
加计扣除10%进项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实际缴纳额度)
其他收益--政府补助(进项税加计抵扣额)
企业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进项税加计抵扣税额,不提前计提.只有当月企业有需要缴纳增值税时,需要缴纳增值税部分,其进项税额的10%,可再抵扣.如加计进项税额,高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额度,则延期到下月度抵扣.如果该项政策结束后,仍有未抵扣完的进项税加计额度,则该额度作废,不能再进行抵扣.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加计抵扣10%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财税39号公告)第七条明确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事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以上详细介绍了加计抵扣10%的进项税会计处理怎么做,也介绍了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加计抵扣10%的税收优惠政策.加计抵扣10%的进项税的会计处理方式应如本文所讲.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事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要熟练掌握加计抵减10%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