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其他相关费用” 限额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相关费用,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从2021年起,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是什么?
具体条件为:
研究开发费用即使已符合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的要求,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所以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及非居民企业不能享受该项优惠。
2、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3、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其他相关费用” 限额是什么?综合以上内容所述,相信你们应该都知道企业的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比例,这个政策内容学员们学习上应该没有什么难度的。而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的扣除比例因为项目的完成度不同导致扣除的比例都是不同的。如果你们对此方面的内容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欢迎你们来本网站上免费搜索与之相关财务课程知识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