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未实际拨缴能否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必须是企业已经实际上缴的部分。
对于账面已经计提,但未实际支付给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不得在纳税年度内税前扣除。这意味着,如果单位在汇算清缴前未将已计提的工会经费上缴到工会组织,那么这部分经费是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需要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才能在税前扣除。未取得这些合法有效凭据的,也不得在纳税年度内税前扣除。

工会经费计提分录怎么入账?
1、企业进行工会经费的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2、企业发生实际工会开支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企业计提或支出工会经费时,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科目进行核算,并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如“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等科目。其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企业可以按“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等等进行明细核算。
工会经费未实际拨缴能否税前扣除?通过上文小编老师系统的介绍,相信学员们应该已经知晓,企业的工会经费在没有完成实缴的前提下,是不可以申请税前扣除的,这个观点小编老师就不再一一累述的,相信你们读完之后应该都是可以理解的。只不过,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的实际操作流程,如果还有学员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来这里找会计老师免费咨询,会有老师给你们解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