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会计分录
加计抵减会计分录如下:
1、月末转出未交增值税,此时不考虑加计抵减税额,账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下月缴纳增值税,按进项税额的5%加计抵减,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实缴部分)
其他收益(加计抵减部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企业在进行加计抵减账务处理时,应通过"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
加计抵减政策适用什么行业?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因此,加计抵减政策适用四类服务行业,分别是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邮政服务:包括邮政普遍服务(比如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邮政特殊服务(比如义务兵平常信函)和其他邮政服务(比如邮册销售).
电信服务:包括基础电信服务(比如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比如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
现代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加计抵减会计分录则怎么做?通过上文小编老师提及到的相关会计知识的介绍,我们应该都非常清楚加计抵减的部分也是属于税收范畴之内的,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应当是将其计入应交税费的相关科目核算的,减免的税款就可以按照其他收益的科目核算,这样的处理方式相信学员们应该都是有所认知的,如果你们对此方面还有什么其他的会计问题,都是可以来本网站上免费搜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