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入账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需要根据具体的使用情况来确定.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下的会计分录:
当购进的货物或服务用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其进项税额需转出.这种情况下,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或"管理费用"等相应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若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损失"等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在产品或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等科目,贷记"在产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需重新调整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并相应调整累计折旧或摊销.
总体来说,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这一科目,具体借记科目则取决于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
哪些进项税额可以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有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这6种情况.
一、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二、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纳税人在产品、产成品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三、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
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四、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五、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六、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
纳税人取得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以上详细介绍了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入账,也介绍了哪些进项税额可以转出.进项税额转出的入账方法应由本人所讲.可以转出的进项税额主要包括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等等.